关于开展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4-28 00:00:00 来源:厅思政处 浏览 .. 人次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2017〕341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探索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机制与路径,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全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试点工作以探索创新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机制为核心,以着力培育一批网络名编名师、开办一批网络名站名栏、发表评选一批网络名篇名作为重点,以弘扬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推进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增强网络文化育人功效为目标。通过试点,调动高校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探索掌握网络文化育人主动权、网上舆论引导话语权、网络管理主导权的经验和办法,促进高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试点工作要加强思想引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校园网络文化,主动占领意识形态领域的网络阵地,把握校园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着力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激励评价、协同创新、内容建设和特色品牌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形成有利于网络文化队伍建设、内容创作、弘扬传播的新机制、新途径、新办法。

  1.组织机构。要探索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学工、团委、科研、人事、信息化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部门实体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为机构运转、人员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2.队伍建设。推进网络建设、网络管理和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形成专人负责校园网站管理、编审,专兼结合开展网络评论的工作格局。研究制订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家学者、优秀学生参与网络评论的机制办法,网络评论员队伍相对固定,发挥网络正面引导作用好。

3.激励评价。研究制订校园网络优秀文章优质优酬办法,制定实施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高校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办法。

4.协同创新。统筹校内、校际网络文化相关专业,整合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资源,加强学校与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研究机构、社会网络媒体协作,推进高校网络文化研究协同创新,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

  5.内容建设。加强校园网站编辑队伍培养培训,提升网络文章编辑能力和推送水平;加强校园综合性门户网站、主题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BBS、网络互动社区和“两微一端”等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师生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组织动员师生尤其是专家学者,围绕理论和现实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运用网言网语在校内外网络媒体上发表思想教育、宣传评论和舆论引导文章。

  6. 特色品牌。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特色,建设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校园网络文化品牌,形成可总结、易实现、能推广的网络文化成果,探索辐射和引领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的机制和办法。

三、申报条件

  1.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有实体性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机构,编配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队伍。

  2.新闻传播、信息技术等学科特色鲜明,专家队伍水平高,具有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的能力和条件。

  3.校园网站影响力大、成熟度高,相关网站或栏目频道全国、全省各类评选中取得较好成绩。

  4.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大、基础好,在岗位设置改革、基层学术组织改革、薪酬分配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具有良好的改革氛围和工作基础。

5.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完善、队伍健全、保障到位。积极探索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创新,已积累一定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经验。 

6.设有专项预算经费支持,具有良好的网络硬件、软件条件。

  四、相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研究,重点围绕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激励评价、协同创新、内容建设和特色品牌等方面探索创新,积极探索、稳中求进、进中有为,切实把网络阵地建好、用好、管好,更好地发挥网络文化的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高校要在5月25-26日集中将试点申报材料报送思政处(电子版发至hnsjytszc@163.com),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试点学校,下拨专项经费。

联系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 

任龙云  0371—69691950

吴晓杰  0371—69691982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17年4月26日